中越足球赛比赛时间-中越足球比赛结果如何
简述足球中越规犯规成立的条件
越位(Offside)是始创于1874年的《足球比赛规则》。它对进攻方向前传球时接球运动员允许站到的位置作出严格限制。
即 在进攻方传球球员起脚的瞬间,接球球员比倒数第二名防守球员距离球门更近,同时比球距离球门更近,并试图借此位置进球或干扰比赛,就会被判罚越位。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角球和界外球并不算越位
通俗解释
进攻球员在传球时那一刻,在进攻半场(我方防守半场的另一半场)有我进攻方球员且有参与进攻意识,看看他们点构成的平行于底线的线是否比倒数第二个防守球员更靠
越位图解
近底线(倒数第二个防守人员平行于底线的线为越位线,越位线到底线甚至出了底线为越位区,越位线最多到中线)或者进攻方传球者在越位区域若传球只能传给不比自己更靠近底线的我方球员,否则均视为越位犯规!
越位,顾名思义就是越过球的位置的意思。用足球规则的术语来说就是:队员比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处于越位位置。换句话说,当队员踢或顶球时,同队接球队员在对方半场内所站的位置是在球的前面,并且他与对方球门线之间,对方队员不足两名(只有一名对方球员或没有)时,就是越位了。
越位是足球规则中很重要的一条规则,也是较复杂的规则。从定义来讲一般球迷基本上都能理解它的精神实质。
1.如果同队队员回传球或平行传球时(即球与接球人平行,距对方球门线相等),接球人不算越位,因为他并未在球前面,仅与球平行。
2.判罚越位的关键,不是在队员接球时而是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即同队队员踢球或顶球的一刹那。当传球时,接球队员如果不处在越位位置,而是在踢出的球在空中或在接球时跑到越位位置,不得判罚越位。相反,虽然队员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处于越位位置,然后又跑回非越位位置接球,则应判罚越位。在对方队员踢球时,同队队员停球或带球时,无论哪方的队员,无论在何位置,均无越位犯规可言。因为判定越位是指同队队员传球时的一刹那,这是判定越位的主旨和关键所在。
越位
3.如果守方队员故意退出场外造成攻方队员越位属非体育的行为,裁判员不但不判攻队队员越位,反而应在成死球时给守方队员予以警告。
4.国际足联最新规则规定:队员所站的位置与对方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平行(包括守门员),不算越位。
5.队员如处于越位的位置,如果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没有影响比赛,没有阻碍对方的活动,或没有从所处的越位位置获得有利条件,不应判罚。同时,若进攻时有防守方球员因某些原因摔倒或冲出底线,裁判未鸣哨时,此时传球不存在越位,因为有防守方球员在后面,仍然属于场上参与防守队员。
6.后触球或踢球为对方队员者,不算越位。这一规定系指队员虽然处越位地位,但触球或踢球给他的不是同队队员而是对方队员。但如果是对方队员没有控球权时的触球将球交到队员脚下,则有越位犯规,此时判断越位的依据仍为最后触球的同队队员出球的一刹那。拥有控球权与否由裁判掌握。
7.队员进攻时,由于前冲使身体越过了球门线(跑入网内),裁判员应看该队员是否影响了守门员来决定是否判罚越位。
8.如果进攻时有两名或多名进攻球员直接面对门将,所有防守球员皆被甩在身后,此时如果进攻球员传球,判断越位与否应以传球一瞬间,接球队员与球的位置对比为依据:如果球与接球队员平行或在接球队员前面,则不越位;如果球在接球队员身后,则越位。
9.越位规则,即队员较球和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可以依据第8条理解:守方少于两名球员时,在攻方传球的一瞬间,如果球与攻方接球队员平行或在接球队员前面,则不越位;如果球在攻防接球队员身后,则越位。
足球比赛规则
足球比赛规则
第一章 比赛场地
1.场地面积:比赛场地应为长方形,其长度不得多于120米或少于90米,宽度不得多于9O米或少于45米(国际比赛的场地长度不得多于110米或少于100米,宽度不得多于75米或少于64米)。在任何情况下,长度必须超过宽度。
2.画线:比赛场地应按照平面图画出清晰的线条,线宽不得超过12厘米,不得做成“V”形凹槽。较长的两条线叫边线,较短的叫球门线。场地中间画一条横穿球场的线,叫中线。场地中央应当做一个明显的标记,并以此点为圆心,以9.15米为半径,画一个圆圈叫中圈。场地每个角上应各竖一面不低于1.50米高的平顶旗杆,上系小旗一面;相似的旗和旗杆可以各竖一面在场地两侧正对中线的边线外至少:米处。
3.球门区:在比赛场地两端距球门柱内侧5.50米处的球门线上,向场内各画一条长5.50米与球门线垂直的线,一端与球门线相接,另一端画一条连接线与球门线平行,这三条线与球门线范围内的地区叫球门区。
4.罚球区:在比赛场地两端距球门柱内侧16.50米处的球门线上,向场内各画一条长16.50米与球门线垂直的线,一端与球门线相接,另一端画一条连接线与球门线平行,这三条线与球门线范围内的地区叫罚球区,在两球门线中点垂直向场内量11米处各做一个清晰的标记,叫罚球点。以罚球点为圆心,以9.15米为半径,在罚球区外画一段弧线,叫罚球弧。
5.角球区:以边线和球门线交叉点为圆心,以1米为半径,向场内各画一段四分之一的圆弧,这个弧内地区叫角球区。
6.球门:球门应设在每条球门线的中央,由两根相距7.32米、与西面角旗点相等距离、直立门柱与一根下沿离地面2.44米的水平横木连接组成,为确保安全,无论是固定球门或可移动球门都必须稳定地固定在场地上。门柱及横木的宽度与厚度,均应对称相等,不得超过12厘米。球网附加在球门后面的门柱及横木和地上。球网应适当撑起,使守门员有充分活动的空间。
注:球网允许用大麻、黄麻或尼龙制成。尼龙绳可以用,但不得比大麻或黄麻绳细。
第二章 球
比赛用球应为圆形,它的外壳应用皮革或其它许可的材料制成,在它的结构中不得使用可能伤害运动员的材料。
球的圆周不得多于71厘米或少于68厘米。球的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不得多于453克或少于396克。充气后其压力应相等于0.6一1.1 个大气压力(海平面上),即相等于600-1100克/厘米’。在比赛进行中,未经裁判员许可,不得更换比赛用球。
第三章 队员人数
1.上场比赛的两个队每队队员人数不得超过11人。
2.每队必须有一名守门名。
3.每队在比赛时可有1-2名替补队员,如果是“友谊比赛”,可以有5名以下的替补队员。
4.在经裁判员同意后,在比赛暂停时,替补队员可替换队员。
5.只有在被替补队员下场后,替补队员才能上场。
6.未经裁判员同意,任何队员不得上场或下场。
第四章 队员装备
1.上场队员必需的装备是:运动上衣、短裤、护袜、护腿板和足球鞋,不得穿戴能危及其他运动员的任何物件。
2.护腿板必须由护袜全部包住,而且应是由适当的材料制成(橡胶、塑料、聚氨脂或其它类似的材料)。
3.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有别于其他上场队员和裁判替补守门员或其他任何队员时,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a.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b.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许可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c.替补队员应在比赛成死球时从中线处进场。
d.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e.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4.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成为场上队员,同时被替换出场的队员不再是场上队员,至此替补结束。
罚则:
a.对于违反本章第(4)条规定者,比赛不应暂停,应在比赛成死球时立即警告各有关队员。
b.如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场,则应停止比赛,并视情节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令其离场或罚令出场,然后由裁判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执行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
c.对违反本章任何其它规则的有关队员,均应警告。如果裁判员暂停比赛执行警告,则应由对方队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如果在其本方的球门区内罚任意球,则可在其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如果在对方的球门区内罚任意球,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d.如竞赛规程要求在比赛前将替补队员名单交给裁判
罚则:场上队员违反本章规定时,除非在成死球前,该队员已经调整好装备,否则在成死球后,该队员应离场调整或换取装备。离场调整和换取装备的队员在回场前,必须先报告裁判员,经裁判员检查符合规定后,只有在比赛成死球时方可进场比赛。场上队员违反了本章规定时,不要立即停止比赛。
第五章 裁判员
每场比赛应委派一名裁判员执行裁判任务。在他进入比赛场地时,即开始行使规则赋予他的职权。 在比赛暂停或比赛成死球时出现的犯规,裁判员均有判罚权。裁判员在比赛进行中,根据比赛实际情况,诸如比赛结果等所作的判决,应为最后判决。他应当:
a.执行规则
b.避免作出对犯规队有利的判罚。
c.记录比赛成绩和比赛时间,使比赛赛足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同意的时间,并补足由于偶然事故或其它原因所损耗的时间。
d.因违反规则、遇风雨、观众或外界人员干扰及其它原因妨碍比赛进行时,裁判员有权暂停、推迟或终止比赛。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书面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一经投邮即为合乎手续。
e.裁判员从进入比赛场地起,对犯有不端和不正当行为的队员应给予警告并出示黄牌。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将该队员的姓名和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
f.除参加比赛的队员及巡边员外,未经裁判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g.如裁判员认为队员受伤严重时,应立即停止比赛,须将受伤队员尽可能迅速地移至场外,并立即恢复比赛。如队员受轻伤,则比赛不应在成死球前停止。凡队员能自己走到边线或球门线接受任何护理者,不得在场内护理。
h.裁判员对于场上队员的暴力行为、严重犯规、使用污言秽语或辱骂性语言,以及经警告后仍犯有不正当行为者,应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i.在每次比赛暂停后,以信号指示恢复比赛。
第六章 巡边员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巡边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1.何时球出界成死球;
2.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3.当要求替补时。 他们还应协助裁判员按照规则控制比赛。巡边员如有不正当行为或不适当地干扰比赛,裁判员则应免除其职务并指派他人代替(裁判员应将此情况上报主办机构)。巡边员使用的手旗,应由比赛场地所属的俱乐部提供。
第七章 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应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场,每半场45分钟。特殊情况双方同意另定除外,并按下列规定执行:
a.在每半场中由于替补、处理伤员、延误时间及其它原因损失的时间均应补足,这段时间的多少由裁判员决定。
b.在每半场时间终了时或全场比赛结束后,如执行罚球点球,则应延长时间至罚完为止。 除经裁判员同意外,上下半场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第八章 比赛开始
a.比赛开始前,应用投市方式选定开球或场地,先挑的一方应有开球或场地的选择权。比赛应在裁判员发出信号后,由开球队的一名 队员将球踢入(即踢动放走在比赛场地中央的球)对方半场开始。在球被踢出前,每个队员都应在本方半场内,开球队的对方队员还应当保持距球不少于9.15米;球被踢出后,须滚动到它自己的圆周距离时,才应认为比赛开始,开球队员在球经其他队员触或踢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b.在进一球后,应由负方一名队员以同样方式,重新开球继续比赛。
c.下半场开始时,两队应互换场地,并由上半场开球队的对方开球。
罚则:
a.任何违反本章规则的开球都应重开。如开球队员在球经其他队员触或踢及前再次触球,则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
b.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则这个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c.开球不得直接射门得分。
d.比赛如因本规则未规定的原因暂停时,球并未越出边线或球门线,则恢复比赛时,裁判员应在暂停时球所在的位置坠球,球着地即恢复比赛,如果比赛暂停时球在球门区内,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位置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坠球时在球落地之前,队员不得触球,否则应由裁判员重新坠球。
第九章 比赛进行及死球
下列情况成死球:
1.当球不论在地面或空中全部越过球门线或边线时.
2.当比赛已被裁判员停止时。
自比赛开始至比赛终了时,比赛均应在进行中,包括:
a.球从球门柱、横木或角旗杆弹回场内。
b.球从场上的裁判员或巡边员身上弹落于场内。
c.场上队员犯规而裁判员并未判罚。
第十章 计胜方法
除规则另有规定外,凡球的整体从门柱间及横木下越过球门线,而并非攻方队员用手掷入、带入,故意用手或臂推入球门(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均为攻方胜一球。
在比赛中,胜球较多的一队为得胜队,如双方均未胜球或胜球数目相等,则这场比赛应为“平局”。
第十一章 越位
1.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a.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a.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b.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a.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b.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4.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第十二章 犯规与不当行为
队员故意违反下列九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即:
a.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b.绊摔对方队员,即在对方身后或身前,伸腿或屈体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
c.跳向对方队员。
d.猛烈地或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队员。
e.除对方正在阻挡外,从背后冲撞对方队员。
f.打准企图打对方队员准向对方吐唾沫。
g.拉扯对方队员。
h.推对方队员。
i.用手触球,例如:用手或臂部携带、推击球(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
以上情况都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如犯规地点在对方球门区内,该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如果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述九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应判罚球点球。 在比赛进行中,如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述九项中任何一项时,则不论当时球在什么位置,都应判罚球点球。
队员犯有下列五项犯规中的任何一项者,即:
1.裁判员认为其动作带有危险性,例如:企图去踢守门员已接住的球。
.比赛中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时:
a.以手控制球后向任何方向持球、拍球或向空中抛球再接住,行走4步以上而未使球进入比赛状态。
b.持球后在行走4步过程中及其前后,虽已使球进入比赛状态,但未经罚球区外的同队队员或罚球区内外的对方队员触球前,根据第5(c)条的情况自己再次用手触球。
c.同队队员故意将球踢给守门员后,守门员用手触球。
d.裁判员认为由于战术上的目的,有意停顿比赛,延误)比赛时间而使本队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以上情况都应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e.队员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f.比赛开始后,队员进场或重新进场加入比赛或在比赛进行中离场:意外事故除外),不论哪一种情况,事先未经裁判员示意允许者。
g.如果裁判员暂停比赛执行警告,则由对方在暂停比赛时球的所在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h.如犯规队员另有更严重的犯规情节时,则应按规则的有关规定判罚。
i.队员连续违反规则。
j.用言语或行动对裁判员的判决表示不满者。
k.有不正当行为者。
除发生更严重的犯规外,队员的行为属上述最后三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应给予黄牌警告,并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6.裁判员认为队员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罚令其出场并出示红牌:
a.犯有暴力行为。 b.严重犯规。 c.用污言秽语或进行辱骂。 d.经黄牌警告后,因犯规又被给予第二次黄牌警告。 因罚令队员出场使比赛暂停,如该队员并未违反其它规则时,则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第十三章 任意球
任意球分两种:直接任意球(这个球可以直接射入犯规队球门得分)及间接任意球(踢球队员不得直接射门得分,除非球在进入球门以前曾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
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踢直接或间接任意球时,在球被踢出罚球区前,所有对方队员都应站在该罚球区外,并须至少距球9; 15米。当球滚至球的圆周距离,并出罚球区后比赛即为恢复。守门员不得将球接入手中后再踢出进入比赛,如球未 被直接踢出罚球区,则应令重踢。
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外踢直接或间接任意球时,所有对方队员在球被踢出前应至少距球9. 15米,除非他们已站在自己的球门线上,当球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比赛即为恢复。
如果对方队员在任意球踢出前,进入罚球区或距球少于9. 15米,裁判员应令其退到规定的位置后,方可执行罚球。
踢任意球时,须将球放定。踢任意球的队员将球踢出后,在球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尽管本规则的其它条款对踢任意球的地点已作出规定:
1.守方在本方球门区内踢任意球时,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2.凡攻方在对方球门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应在距犯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罚则:如踢任意球的队员在球被踢出后,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则应判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则这个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第十四章 罚球点球
罚球点球应从罚球点上踢出,必须明确主罚队员。踢球时除主罚队员和对方守门员外,其他队员均应在该罚球区外及比赛场内,并至少距罚球点9.15米处。对方守门员在球被踢出前,必须站在两门柱间的球门线上(两脚不得移动)。主罚队员必须将球向前踢出;在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当球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比赛即为恢复。罚球点球可直接射门得分。当比赛进行中执行罚球点球,以及在上半场准全场比赛终了而延长时间执行或重踢罚球点球时,如踢出的球触及任何一个门柱或两个门柱;或触及横木;或触及守门员;或连续触及门柱、横木或守门员而进入球门,只要没有犯规现象发生,均应判为胜一球。
罚则: 对违反本章任何规定者,应作如下处理:
a.如守方队员犯规,则球未罚中应重罚。
b.如踢罚球点球队员以外的攻方队员犯规,则球罚中无效,应重罚。
c.如踢罚球点球队员在比赛恢复后犯规,则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第十五章 掷界外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在地面或空中越出边线时,应由出界前最后触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在球出界处掷向场内任何方向。 掷球时,掷球队员必须面向球场,两脚均应有一部分站立在边线上或边线外,不得全部离地,用双手将球从头后经头顶掷入场内。球一进场内比赛立即恢复。掷球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掷界外球不得直接掷入球门得分。
罚则:
a.如球不按规定的方法掷入场内,应由对方队员在原处掷界外球。
b.如掷球队员掷球入场后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时,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 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或在本方球门区内犯规,则应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第十六章 球门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在空中或地面从球门外越出球门线,而最后踢或触球者为攻方队员时,由守方队员在球门区内任何 地点直接踢出罚球区恢复比赛。守门员不得将球接入手中后再踢出进入比赛。如球未被直接踢出罚球区,即未进入比赛, 应令重踢。踢球门球的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踢球门球不得直接射门得分,踢球门球时,对方队 员在球被踢出罚球区前都应站在罚球区外。 罚则:
踢球门球的队员将球踢出罚球区后,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应判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 任意球。如队员在球门区内犯规,则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执行。
第十七章 角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在空中或地面从球门外越出球门线,而最后踢或触球者为守方队员时,由攻方队员将球的整体放走。在离球出界处较近的角球区内踢角球。 踢角球时,不得移动角旗杆。角球可直接胜一球。踢角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在球未进 入比赛时,即球未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不得进入距球9.15米以内。踢角球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罚则:
a.踢角球的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时,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球门区内犯规,则根据规则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执行。
b.如有任何其它犯规,角球均应重踢。
足球的比赛规则
除主罚队员和对方守门员外。踢角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但不得超过5名:场上队员不得多于11人,用双手将球从头后经头顶掷入场内,双方均未胜球或胜球数相等为平局,由主罚队员从罚球点把球踢出。球未踢出罚球区.15米的范围内,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凡球的整体从门柱间及横木下越过端线,以踢点球决定胜负,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15米,不得进入距球9,向对方队员吐唾沫,处在球的前面。处在越位位置获得利益。球进场为比赛开始:当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踢,由出界前最后触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在球出界处掷向场内任何方向,防守队员少于2名。
判罚点球时。
(6)
罚点球;任何一个队少于7人时。
(5)
任意球:凡球的整体不论在地面或空中越出边线时,直接踢出罚球区恢复比赛。守方队员在球未滚动至与球的圆周相等的距离时:如果进攻队员传球的刹那。
(9)
角球,由守方队员将球放在离球出界处较近的半边球门区任何地点。
(3)
计分方法:比赛分为上下半场,应重踢。队员被判罚越位。踢角球可直接胜一球。掷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踢球门球的队员在未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不得移动旗杆,该队员即处于越位位置足球运动比赛规则
(1)
比赛队员人数,该场比赛为无效,均为攻方胜一球,两队比赛成平局。
(4)
越位、绊摔对方队员,每队最多可替补2名队员,其他队员均应在场内该罚球区外,除守门员以外的队员手触球等,双脚均应站立在边线上或边线外,不得再次触球、带入。踢角球时,不准移位,同队队员在前场。踢球门球时:当球的整体不论在空中或地面越出两门柱之空间以外的端线:分两种:当球的整体不论在空中或地面越出两门柱之空间以外的端线,每半场45分钟。
(2)
比赛时间。胜球较多的为胜队。
(8)
球门球,即直接任意球(
踢球队员可以直接射入对方球门得分)和间接任意球(踢球队员不能直接射门得分,不得再次触球。直接接得角球或界外球除外,跳向对方队员、推对方队员。经比赛双方商定。每场比赛,掷球队员必须面向球场,由攻方队员将球放在离球出界处较近的角球区内踢角球,应判罚点球,而最后踢或触球者为攻方队员时,并至少距罚球点9。在淘汰赛中,拉扯,猛烈地或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队员,而最后踢或触球者为守方队员时,而且不是攻方队员用手掷入,应判罚越位,替补队员可多于2名,并且该队员与端线间的场地内,或故意用手或臂推入球门(守门员在本方球区内除外),不得由守门员用手接住后再踢出,不得再次触球。
(7)
掷界外球,除非球进入球门以前曾被非主踢队员踢或触及),其中1人为守门员。掷球时
足球的规则都是什么啊 ?
足球竞赛规则
1)注解
在不违背规则原则的前提下,各国可根据不同级别的比赛(例如:16岁以下青少年比赛、35岁以上年龄的比赛、女子足球比赛)作如下变动:
1.比赛场地的大小;
2.比赛用球的大小、重量、材料构成,
3.球门的宽度和高度;
4.比赛时间;
5.替补人数。
如要进行其它方面的改动,则应经国际足球理事会批准,对于裁判员、巡边员、运动员和官员来讲,男子足球的竞赛规则同样适用于女子。
2)比赛场地
(1)场地面积:比赛场地应为长方形,其长度不得多于120米或少于90米,宽度不得多于9O米或少于45米(国际比赛的场地长度不得多于110米或少于100米,宽度不得多于75米或少于64米)。在任何情况下,长度必须超过宽度。
(2)画线:比赛场地应按照平面图画出清晰的线条,线宽不得超过12厘米,不得做成“V”形凹槽。较长的两条线叫边线,较短的叫球门线。场地中间画一条横穿球场的线,叫中线。场地中央应当做一个明显的标记,并以此点为圆心,以9.15米为半径,画一个圆圈叫中圈。场地每个角上应各竖一面不低于1.50米高的平顶旗杆,上系小旗一面;相似的旗和旗杆可以各竖一面在场地两侧正对中线的边线外至少:米处。
(3)球门区:在比赛场地两端距球门柱内侧5.50米处的球门线上,向场内各画一条长5.50米与球门线垂直的线,一端与球门线相接,另一端画一条连接线与球门线平行,这三条线与球门线范围内的地区叫球门区。
(4)罚球区:在比赛场地两端距球门柱内侧16.50米处的球门线上,向场内各画一条长16.50米与球门线垂直的线,一端与球门线相接,另一端画一条连接线与球门线平行,这三条线与球门线范围内的地区叫罚球区,在两球门线中点垂直向场内量11米处各做一个清晰的标记,叫罚球点。以罚球点为圆心,以9.15米为半径,在罚球区外画一段弧线,叫罚球弧。
(5)角球区:以边线和球门线交叉点为圆心,以1米为半径,向场内各画一段四分之一的圆弧,这个弧内地区叫角球区。
(6)球门:球门应设在每条球门线的中央,由两根相距7.32米、与西面角旗点相等距离、直立门柱与一根下沿离地面2.44米的水平横木连接组成,为确保安全,无论是固定球门或可移动球门都必须稳定地固定在场地上。门柱及横木的宽度与厚度,均应对称相等,不得超过12厘米。球网附加在球门后面的门柱及横木和地上。球网应适当撑起,使守门员有充分活动的空间。
注:球网允许用大麻、黄麻或尼龙制成。尼龙绳可以用,但不得比大麻或黄麻绳细。
国际理事会决议:
(1)国际比赛场地的大小应为:最大110X75米,最小100X64米。
(2)各国家协会对比赛场地大小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在举办国际比赛时,必须在赛前将比赛地,或及球场大小通知客队协会。
(3)本理事会通过的竞赛规则的量度对照表:
130码:120米 8英尺:2.44米
120码:110米 5英尺:1.50米
110码:100米 28英寸:0.71米
100码:90米 27英寸:0.68米
80码:75米 9英寸:0.22米
70码:64米 5英寸:0.12米
50码:45米 3/4英寸:0.019米
18码:16.50米 l/2英寸:0.0127米
12码:11米 3/8英寸:0.010米
10码:9.15米 14英两:396克
8码:7.32米 16英两:453克
6码:5.50米 8.5磅/英寸2:600克/厘米2
1码:1米 15.6磅/英寸2:1100克/厘米2
(4)球门线应画得与门柱及横木宽度相同,这样 使球门线与门柱的前后沿相一致。
(5)从球门线丈量5.50米及16.50米(以画球门区域和罚球区域),均须刨”了柱内侧量起。
(6)球场各区域界线的宽度均应包括在该区域面积之内。
(7)所有足球协会均应提供标准的设备,特别是在国际比赛时,尤应注意球的大小、尺寸及其它设备 必须符合规定。若不符合规定,必须呈报国际足联。
(8)凡按竞赛规则举行的正式比赛,如球门横木脱位或折断,则应立即暂停或终止比赛,除非将横木修整恢复原位或更换新横木,并不再对球员构成危险,不可用绳子代替横木。
在友谊比赛中,经双方同意,如将该横木移出并不再对球员构成危险后,可以不用横木恢复比赛。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用绳子代替横木。如不用绳子而球从门柱间越过球(了线,裁判员认为这个高度是在横木下面时,应判为胜一球。
在停止比赛后又恢复比赛时。应当由裁判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执行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恢复比赛。
(9)各国家协会可在规则第一章规定的范围内对横木及门柱的厚度、宽度的最大、最小尺寸作适当的规定。
(10)门柱及横木必须用木材、金属或经国际足球理事会批准的其它材料制成,其形状可为正方形、长方形、圆形、半圆形或椭圆形。门柱及横木不允许用其它材料或做成其它形状。门柱必须为白颜色。
(11)国际比赛前增加的表演赛,只应在比赛当天由比赛双方的代表及裁判员(担任该场国际比赛的)考虑场地情况同意后举行。
(12)各国家足球协会,特别是在举办国际比赛时:
必须限制在场边的摄影人员的人数。
应该在两条球门线后各画一条线(摄影人员限制线)。该线距角旗至少2米,球门区线与球门线交点至少3.50米,门柱至少6米。
不准摄影人员超越限制线。
不准使用闪光灯等人工光源。
3)球的介绍
比赛用球应为圆形,它的外壳应用皮革或其它许可的材料制成,在它的结构中不得使用可能伤害运动员的材料。
球的圆周不得多于71厘米或少于68厘米。球的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不得多于453克或少于396克。充气后其压力应相等于0.6一1.1 个大气压力(海平面上),即相等于600-1100克/厘米’。在比赛进行中,未经裁判员许可,不得更换比赛用球。
国际理事会决议:
(1)比赛所用的球,是比赛场地所属协会或俱乐部的财物,在比赛结束时,应将球交给裁判民
(2)国际理事会随时决定制球的质料。任何经许可的质料,均应由国际理事会核准。
(3)国际理事会已批准的规则对球所定的相等重量:14至16英两等于396至453克。
(4)如球在比赛进行中破裂或漏气时,应立即停止比赛,用新球在原球破漏时所在地,点以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恢复比赛。
(5)如球破漏发生在死球时,应用新球按照相应裁判员,并应在比赛成死球时互换。
(6)不按此执行则按无替补队员处理。
4)队员人数
(1)一场比赛应有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名,其中必须有一名为守门员。
(2)凡属国际足联、洲际足联会或各国足球协会举办的有正式竞赛规程的任何比赛,都要按下列规定更换替补队员:
(a)获得各有关国际协会或国家协会的批准。
(b)根据下面(c)的限制,竞赛规程应规定是否有替补队员及替补队员人数和允许有几名替补队员。
(c)任何比赛,每队至多允许有两名替补队员上场,这两名替补队员必须是根据竞赛规程要求,在赛前交给裁判员的不超过
5名的替补队员名单之中的。
(3)任何其它比赛,均可按上述规定更换替补队员,也可在赛前由双方协商达成最多不超过5名替补队员的协议,并在赛前通知裁判员。如未通知裁判员或双方未达成协议,则上场替补队员不得多于两名。在任何情况下,上场替补队员都必须是按要求在赛前交给裁判员的替补队员(不超过5名)名单之中的。
(4)任何其他队员都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但须事先通知裁判员,并应在比赛成死球时互换。
(5)替补守门员或其他任何队员时,均应遵守下列规则:
(a)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b)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许可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c)替补队员应在比赛成死球时从中线处进场。
(d)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e)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f)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为场上队员,同时被替换出场的队员不再是场上队员,至此替补结束。
罚则:
(1)对于违反本章第4条规则者,比赛不应暂停,应在比赛成死球时立即警告各有关队员。
(2)如替补队员未经过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场,则应停止比赛,并视情节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令其离场或罚令出场,比赛应由裁判员在暂停时球所在的地点执行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
(3)对违反本章任何其他规则的有关队员,均应警告。如果裁判员暂停比赛执行警告,则应由对方队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如果在其本方的球门区内罚任意球,可以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球门区的半边内任何地点执行;如果在对方的球门区内罚任意球,则应在比赛暂停时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线上执行。
(4)如竞赛规程要求在比赛前将替补队员名单交给裁判员,不按此执行则按无替补队员处理。
国际理事会决议:
(1)每队上场队员的最少人数,由各国足球协会酌定。
(2)理事会认为,任何一队少于7名队员时,该场比赛应为无效。
(3)队员在比赛开始前被罚令出场,可从已登记的替补队员中选一人替补,不应因进行替补而延迟开球。队员在比赛开始后被罚令出场者,不得替换。
凡替补名单中的替补队员,不论是在比赛开始前,或在比赛开始后被罚令出场,均不得更换0匕项决议仅指违反规则第十二章而被罚令出场的队员,而不适用违反规则第四章的队员)。
11)计胜方法
除规则另有规定外,凡球的整体从门柱间及横木下越过球门线,而并非攻方队员用手掷入、带入,故意用手或臂推入球门(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均为攻方胜一球。
在比赛中,胜球较多的一队为得胜队,如双方均未胜球或 胜球数目相等,则这场比赛应为“平局”。
国际理事会决议:
(1)规则第十章规定的胜或平的方法,不得作任何更改。
(2)在任何情况下,球在进入球门前受外界干扰所阻止,不能判为胜一球。如这种情况发生在比赛中,除执行罚球点球时外,应暂停比赛,由裁判员在事故发生的地,点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
(3)如有观众进入球场,企图阻球入门,但未触及球,如该球进入球门,则应判胜一球。如该观众触及球或妨碍比赛,则裁判员应暂停比赛,在事故发生地点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
12)越位
1.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a)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a)iE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b)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a)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b)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4.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 踢间接任意球。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 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国际理事会决议:
(1)判断越位,是以同队队员将球传给他的一刹那, 而不是他接球时。如队员处在非越位位置,同队队员向他传球 或踢出任意球时,该队员在球飞行时跑到前方也不构成越位。
(2)如果进攻队员平行于对方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或平行子对方最后两名以上(含两名)防守队员,那么该进攻队员不越位。
13)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队员故意违反下列九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即:
(a)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b)绊摔对方队员,即在对方身后或身前,伸腿或屈体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
(c)跳向对方队员。
(d)猛烈地或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队员。
(e)除对方正在阻挡外,从背后冲撞对方队员。
(f)打准企图打对方队员准向对方吐唾沫。
(g)拉扯对方队员。
(h)推对方队员。
(i)用手触球,例如:用手或臂部携带、推击球(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
以上情况都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如犯规地点在对方球门区内,该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如果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述九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应判罚球点球。
在比赛进行中,如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述九项中任何一项时,则不论当时球在什么位置,都应判罚球点球。
队员犯有下列五项犯规中的任何一项者,即:
1.裁判员认为其动作带有危险性,例如:企图去踢守门员已接住的球。
2.当球并不在有关队员控制范围之内时,目的不是为了争球而用肩部去做所谓的合理冲撞。
3.队员不去踢球而故意阻挡对方者,例如:在球与对方之间跑动或用身体阻挡对方。
4.冲撞守门员,但下列情况除外:
(a)守门员抓住球时;
(b)守门员阻挡对方队员;
(c)守门员在本方球门区以外。
5.比赛中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时:
(J以手控制球后向任何方向持球、拍球或向空中抛球再接住,行走4步以上而未使球进入比赛状态。
(6)持球后在行走4步过程中及其前后,虽已使球进入比:赛状态,但未经罚球区外的同队队员或罚球区内外的对方队:员触球前,根据第5(c)条的情况自己再次用手触球。
(J同队队员故意将球踢给守门员后,守门员用手触球。:
(d)裁判员认为由于战术上的目的,有意停顿比赛,延误)比赛时间而使本队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以上情况都应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队员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J)te赛开始后,队员进场或重新进场加入比赛或在比赛进行中离场:意外事故除外),不论哪一种情况,事先未经裁判员示意允许者。
如果裁判员暂停比赛执行警告,则由对方在暂停比赛时球的所在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如犯规队员另有更严重的犯规情节时,则应按规则的有关规定判罚。
(k)队员连续违反规则。
(l)用言语或行动对裁判员的判决表示不满者。
(m)有不正当行为者。
除发生更严重的犯规外,队员的行为属上述最后三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应给予黄牌警告,并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裁判员认为队员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罚令其出场并出示红牌:
(n)犯有暴力行为。
(o)严重犯规。
(p)用污言秽语或进行辱骂。
(q)经黄牌警告后,因犯规又被给予第二次黄牌警告。因罚令队员出场使比赛暂停,如该队员并未违反其它规则时,则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国际理事会决议:
(1)守门员在罚球区内接球并故意用球掷击对方或持球推击对方,裁判员应判罚球点球。
(2)队员为躲避对方抢截而转身背向对方队员时,对方队员可采用非危险动作进行冲撞。
(3)在球门区内,裁判员认为进攻队员故意用身体冲撞对方无球守门员时,应判由守方队员踢间接任意球。
(4)队员借助同队队员的肩部跳起顶球,裁判员应对该队员的不正当行为给予警告,并判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5)在比赛开始后,队员进场或重新进场参加比赛,应在边线外“向裁判员报告”。裁判员应用清晰的手势使队员明确地知道可以进场。裁判员不必等待比赛成死球后才示意队员进场,但何时发出信号应由裁判员决定(不适用违反规则第四章的规定)。
(6)规则第十二章中,并未要求裁判员必须暂停比赛去警告队员,可以运用有利条款,待比赛成死球后再警告该队员。
(7)队员掩护球时自己不接触球,而设法阻挡对方队员使其不能触球,这并不属于规则第十二章第3款所指的犯规,因球在该队员的控制范围,他可根据战术需要而掩护球。在这种情况下,对方队员可以做合理冲撞。
(8)队员故意伸展双臂上下摆动,并移动位置阻挡对方队员前进,而迫使对方队员改变方向时,虽未发生身体接触也应算作不正当行为,裁判员应对该队员给予警告,并判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9)队员故意阻挡对方守门员,企图阻止守门员发球继续比赛,从而促使守门员出现规则第十二章第5款(a)项所指的犯规时,裁判员应判该队员犯规,并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10)裁判员已判定任意球后,如有队员因辱骂或用污言秽语表示强烈不满而被罚令出场时,应在该队员离场后再令对方罚任意球。
(11)任何队员不论在场内或场外,凡有不正当行为、暴力行为,或使用污言秽语、辱骂性语言,不论这些行为或语言是针对对方队员、同队队员、裁判员、巡边员或其他人员,均属犯规行为,应按其犯规性质予以处罚。
(12)裁判员认为守J1员故意用身体压在球上超过其所需的时间,应判为不正当行为,并作如下判罚:
(a)被警告及判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b)如重犯时,则罚令出场。
(13)向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吐唾沫或有其它类似的无礼行为,应视为暴力行为,按规则第十二章(J款处理。
(14)当裁判员要警告某一队员而未执行前,该队员再犯有其它不正当行为时,则罚令该队员出场。
(15)如果裁判员认为在进攻队员突破防守队员有明显得分机会时,防守队员故意犯规,裁判员判任意球(或球点球),但由于该防守队员的犯规直接妨碍了进攻队员先前的得分机会,故根据规则第十二章(o)款,该犯规队员由于严重犯规应被罚令出场。
14)任意球
任意球分两种:直接任意球(这个球可以直接射入犯规队球门得分)及间接任意球(踢球队员不得直接射门得分,除非球在进入球门以前曾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
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踢直接或间接任意球时,在球被踢出罚球区前,所有对方队员都应站在该罚球区外,并须至少距球9.15米。当球滚至球的圆周距离,并出罚球区后比赛即为恢复。守门员不得将球接入手中后再踢出进入比赛,如球未被直接踢出罚球区,则应令重踢。
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外踢直接或间接任意球时,所有对方队员在球被踢出前应至少距球9.15米,除非他们已站在自己的球门线上,当球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比赛即为恢复。
如果对方队员在任意球踢出前,进入罚球区或距球少于9. 15米,裁判员应令其退到规定的位置后,方可执行罚球。
踢任意球时,须将球放定。踢任意球的队员将球踢出后,在球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尽管本规则的其它条款对踢任意球的地点已作出规定:
1.守方在本方球门区内踢任意球时,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2.凡攻方在对方球门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应在距犯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罚则:
如踢任意球的队员在球被踢出后,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则应判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则这个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国际理事会决议:
(1)为区别直接任意球与间接任意球,当裁判员判间接任意球时,应单臂上举过头,并保持这种姿势直到任意球踢出后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时或成死球时为止。
(2)踢任意球时,队员如不退至规定的距离,裁判员应给予警告。任何再犯者,应罚令出场。裁判员对企图以侵入规定距离延迟执行踢出任意球者,应视为严重的不正当行为。
(3)踢任意球时,任何队员乱跳乱舞、故作姿态,企图分散对方队员注意力,裁判员应视为不正当行为,并给予警告。
15)罚球点球
罚球点球应从罚球点上踢出,必须明确主罚队员。踢球时除主罚队员和对方守门员外,其他队员均应在该罚球区外及比赛场内,并至少距罚球点9.15处。对方守门员在球被踢出前,必须站在两门柱间的球门线上(两脚不得动)。主罚队员必须将球向前踢出;在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当球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比赛即为恢复。罚球点球可直接射门得分。当比赛进行中执行罚球点球,以及在上半场准全场比赛终了而延长时间执行或重踢罚球点球时,如踢出的球触及任何一个门柱或两个门柱;或触及横木;或触及守门员;或连续触及门柱、横木或守门员而进入球门,只要没有犯规现象发生,均应判为胜一球。
罚则:
对违反本章任何规定者,应作如下处理:
(a)如守方队员犯规,则球未罚中应重罚。
(b)如踢罚球点球队员以外的攻方队员犯规,则球罚中无效,应重罚。
(c)如踢罚球点球队员在比赛恢复后犯规,则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国际理事会决议:
(1)裁判员判定罚球,点球后,应在所有队员都按规定站好位置后再发出执行信号。
(2)(a)罚球点球踢出后在向球门运行中如受到外来因素阻止时,应重罚。(b)罚球,点球踢出后,球从守门员、横木或门柱弹回场内而被外来因素阻止时,裁判员应暂停比赛,并在球与外来因素接触的地点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
(3)(a)裁判员已发出执行罚球点球信号后,发现守门员未按规定站在球门线的正确位置时,裁判员仍应允许踢出该罚球,如未罚中,应重罚。(b)在裁判员已发生执行罚球点球信号后,球被踢动前,如守门员移动脚步,裁判员仍应允许踢出该罚球,如未罚中,应重罚。(c)在裁判员已发出执行罚球点球信号后,球进入比赛之前,如有守方队员侵入罚球区或距罚球点少于9.15米时,裁判员仍应允许踢出该罚球,如未罚中,应重罚。有关犯规队员应被警告。
(4)(a)当执行罚球点球时,如踢罚球,点球的队员有不正当行为,则球罚中无效,应重罚。犯规队员应被警告。(b)在裁判员已发出执行罚球,点球信号后,球进入比赛之前,如有攻方队员侵入罚球区或距罚球点少于9.15米时,裁判员应允许踢出该罚球,如球罚中,则判无效,应重罚。有关犯规队员应被警告。(c)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如球从守门员、横木或门柱弹回场内而未进入球门时,裁判员应暂停比赛,警告犯规队员,并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犯规地,点在球门区内,则可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5)(a)在裁判员已发出执行罚球,点球信号后,球进入比赛前,守门员在球门线上移动位置或脚步,同时攻方队员侵入罚球区或距罚球点少于9.15米时,如球已踢出,应重罚。该攻方队员应被警告。(b)在裁判员已发出执行罚球,点球信号后,球进入比赛前,双方各有一名队员侵入罚球区或距罚球点少于9.15米时,如罚球已踢出,亦应重罚。该两名犯规队员均应被警告。
(6)在上半场或全场比赛终了,当延长时间执行或重踢罚球点球时,应延长至该罚球踢完为止,即裁判员已判定是否进球时为止。在这种情况下,当罚球点球被踢出后,除守方守门员外,双方任何队员在该罚球,点球结束前均不得踢或触及球。
(7)当在延长时间执行罚球,点球时:(a)上述各条除(2)(b)款及(4)(c)款外,均适用于一般情况。(b)在(2)(b)款及(4)(c)款所述情况下,球从守门员、横木或门柱弹回时,比赛应立即停止。
16)掷界外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在地面或空中越出边线时,应由出界前最后触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在球出界处掷向场内任何方向。掷球时,掷球队员必须面向球场,两脚均应有一部分站立在边线上或边线外,不得全部离地,用双手将球从头后经头顶掷入场内。球一进场内比赛立即恢复。掷球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掷界外球不得直接掷入球门得分。
罚则:
(a)如球不按规定的方法掷入场内,应由对方队员在原处掷界外球。
(b)如掷球队员掷球入场后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时,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或在本方球门区内犯规,则应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国际理事会决议:
(1)掷球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在场内再次用手触球,裁判员应判罚直接任意球。
(2)队员掷界外球时,必须有部分身体面向场内。
(3)掷界外球时,对方队员在附近手舞足蹈或故作姿态,企图妨碍掷球或分散掷球队员注意力,应视为不正当行为,所有犯规队员均应被警告。
(4)如队员不在球出界处掷界外球,裁判员应判由对方在原球出界处掷界外球。
竞赛规则的部分补充说明
下面所列出的条款和说明完全符合竞赛规则和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的精神,所以裁判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1.严重犯规和暴力行为
足球是一项竞争激烈的体育项目,为了取得比赛的主动,最终获得比赛胜利,比赛双方队员为此都将全力进行竞争拼搏,所以,裁判员必须确保比赛在公正的原则下进行。
然而足球场上严格禁止严重犯规和暴力行为,裁判员也必须对场上出现的严重犯规和暴力行为依据竞赛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严厉处罚。
上述两种犯规可解释为:
(a)严重犯规是指队员在比赛抢球
足球赛在打成平手时,是先打计时赛还是先打点球
通常是先加时赛,如果加时赛以后还是平手,就点球了。
比如一般淘汰赛中,比赛规定:90分钟常规时间如果战平,将进行30分钟加时赛,如加时赛还是战平,将进行点球大战决出胜负;还有一种淘汰赛中,比赛规定:90分钟常规时间如果战平,将直接进行点球大战决出胜负。
足球比赛中是否进行点球大战是由足球比赛规则决定的。
只有在规定比赛必须决出胜负的足球比赛中才有可能进行点球大战。